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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暑期交通安全 点亮盛夏平安底色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07-25

暑假期间,孩子们出行游玩热情高涨,未成年人单独出行或者结伴出行明显增加,平安出行值得重视。7月17日,晋中交警提醒全市广大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上方可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拿到驾照后才可以骑摩托车。家长应该加强教育和提醒,正确认识、规避未成年人出行风险。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健全,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对电动车的操控程度不够熟练,骑行上路比较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骑行电动车容易意气用事、拉帮结派,喜欢在马路上你追我赶,不太能注意到周围的车辆、行人及路况,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在骑行过程中遇到危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反应能力较差、应对能力较弱,出现交通事故后也没有独立处理的能力。

根据《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除了守好年龄规范这道骑行的第一道门槛,安全上路的前提是严格车辆规范,电动自行车需依法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禁止改装、加装(如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遮阳伞等)。要定期检查刹车、车灯、轮胎等部件,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要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切勿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严禁闯红灯、逆行,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要远离大货车,货车由于车身庞大,存在驾驶员的视线盲区,特别在右转弯时,很可能会因“视野盲区”和“内轮差”而对驾驶在货车附近的电动自行车造成严重的后果。

记者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