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7-24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近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实施“两延续一优化”三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企业划型方面,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其上年度月平均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进行划型标识;上年度月平均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人数达300人及以上的,划型为大型企业,不足300人的,划型为中小微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及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名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用人单位用于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家用人单位不得以同一名符合条件人员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我省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补贴。已凭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申领过补贴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在深化“证岗相适”方面,“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是界定“证岗相适”的重要依据。在职职工领补证书所属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认定为“证岗相适”。对能够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核应有信息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和数字、绿色职业证书,直接认定为“证岗相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其证书所属职业中类应与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类别一致。
记者 郭娟